投资者利益保护立法,不应再等待
编辑/2021-05-21/ 分类:宇明文章/阅读:
投资者利益保护立法,不应再等待 5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讲话中表示,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切实回报投资者,适时研究启动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 ...
投资者利益保护立法,不应再等待
5月15日,证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2021年“5.15全国投资者保护宣传日”活动讲话中表示,继续引导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切实回报投资者,适时研究启动制定投资者权益保护条例。研究建立投资者保护专项赔偿基金。
应当说,近年来管理层在如何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投资者权益方面,确实推出了许多好的措施和办法,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投资者利益,也确实得到了较好的维护。至少,市场大幅波动给投资者带来的影响已经越来越少,诸如“涨停敢死队”等市场炒作行为也越来越少,相关的投资机构、中介机构、上市公司等,已经对保护投资者利益有了一定的意识,不敢再擅自违法。否则,会受到监管机构的严厉惩罚。
如果能够上升到“赔”的高度,进入“赔”的阶段,保护投资者利益就会真正成为维护市场秩序、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要知道,对违规者来说,最根本的目的就是实现利益最大化、获得更多自身利益,因此,常常会游走于法律边缘地带,甚至不顾法律风险。而每当发生了违法违规行为,也由于现行法律只局限于“罚”的阶段,而“罚”的力度又明显不够,如此,违法者也就不会在意自己行为的风险性,也缺乏对法律的敬畏之心。如果能够进入到“赔”的阶段,依据违法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由投资者申请赔偿,那后果就严重了。
殊不知,一般情况下,如果出现违法违规行为,都会带来市场的严重波动,都会造成投资者利益的严重受损,那么,不管是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董高监等,还是中介机构、投资机构、投资人,只要涉案,就面临投资者索赔。而这样的索赔,显然不是现行罚款所能比的,很有可能让违规者倾家荡产。如果对违法违规者的惩处,能够达到这样的“境界”,相信就能对违法违规产生真正的警示作用了,市场主体也就需要对自己的行为认真审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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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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