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召开,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编辑/2021-05-15/ 分类:宇明文章/阅读: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召开,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虽 ...
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召开,房地产税真的要来了吗?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虽然新闻没有报道座谈会的具体内容,也没有传达座谈会的更多信息,而只是作为一次普通的会议信息。但是,从座谈会组织部门、参加对象以及新闻用词来看,也可以深切地感到,房地产税改革已经箭在弦上,房产税政策呼之欲出。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也是座谈会的组织者之一,意味着房地产税改革的立法工作已经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预算工委被作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的牵头单位之一,所传递的信号,当然是房产税等政策的即将出台;另一方面,部分城市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专家学者参加,是正常的,也是常规动作。部分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这次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召开此次座谈会,只是为了使试点方案更完善,很快地,试点工作就将在部分城市推开。在此基础上,座谈会采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的方式,明确提醒各方,房地产税改革工作已经启动,房产税政策也将正式亮相,只是尚处于“试点”阶段。而我们的许多改革举措,不都是从试点开始的吗?
事实也是,近年来,围绕房产税改革的问题,舆论和公众都十分关注,都在等待着房产税政策的出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产税政策一直处于研究范畴、探讨阶段,而没有进入到实实在在的操作阶段、实施范畴。慢慢地,舆论和公众对房产税的关注也就淡下来了。而面对房价动辄反弹,有时也会有人提出,应当加快房产税立法。也有人建议,楼市调控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市场也逐步趋于平稳,房价大起大落的问题也已经得到基本解决,房地产市场应当转入到长效管理阶段,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政策也应该出台了。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楼市调控发展到目前这样的状态,如果继续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控,依靠职能部门对地方政府约谈等控制房价的变动,确实已经难度越来越大、效果也越来越差了。有房价上涨内在冲动和需求的城市,特别是深圳等一线城市,再怎么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调控,也无济于事,也会难以遏制房价上涨的冲动。对一些三、四线城市,就算市场放开,只要有效控制住炒作,房价也不可能再有大的变动。如果能够转入到用税收政策等来调节,市场可能会变得更加灵活自如、更加健康有序,房价的波动也会趋于更加平稳。
毫无疑问,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已经释放了房产税政策即将出台的信号。也就是说,经过此次座谈会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正式在部分城市试点,且试点的城市应当不像此前的只有两大城市试点一样,而会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个城市,一线城市有,二线城市有,三、四线城市有,东部城市有,西部城市有,中部城市也有。试点城市的数量应当高出6家,如果能够达到10家,试点的作用和效果也会更好。而试点,也将改变过去改革措施试点的常规做法,带着问题去试点,从而让这些问题在试点中加以解决,积累经验,以便于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试点,也可能不只是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还可能包括其他围绕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从而更大范围地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和矛盾,以便于房产税政策出台后,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更少。因为,理想化的政策设计,往往在实施过程中,矛盾都十分突出,不适用实际工作。如十多年前的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上海基本没有留下什么经验,重庆的试点情况好一些,但也是在行政手段下完成的,不具备推开的意义和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此次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一定要吸取以前的教训,要立足于跳出行政手段范畴,能够自由地发挥作用,能够不受制于行政手段,能够真正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步入长效化管理、法制化管理轨道,行政手段逐步淡出,取而代之的是法制手段、经济手段,从而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更加有效、规范的推动作用。
谭浩俊
5月11日,财政部、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税务总局负责同志在京主持召开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听取部分城市人民政府负责同志及部分专家学者对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 虽然新闻没有报道座谈会的具体内容,也没有传达座谈会的更多信息,而只是作为一次普通的会议信息。但是,从座谈会组织部门、参加对象以及新闻用词来看,也可以深切地感到,房地产税改革已经箭在弦上,房产税政策呼之欲出。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也是座谈会的组织者之一,意味着房地产税改革的立法工作已经纳入到重要的议事日程,预算工委被作为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的牵头单位之一,所传递的信号,当然是房产税等政策的即将出台;另一方面,部分城市的负责同志和专家学者参加了座谈会,专家学者参加,是正常的,也是常规动作。部分城市政府负责同志参加这次座谈会,是否意味着改革试点的准备工作已经基本到位,召开此次座谈会,只是为了使试点方案更完善,很快地,试点工作就将在部分城市推开。在此基础上,座谈会采用房地产税改革“试点”座谈会的方式,明确提醒各方,房地产税改革工作已经启动,房产税政策也将正式亮相,只是尚处于“试点”阶段。而我们的许多改革举措,不都是从试点开始的吗?
事实也是,近年来,围绕房产税改革的问题,舆论和公众都十分关注,都在等待着房产税政策的出台。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房产税政策一直处于研究范畴、探讨阶段,而没有进入到实实在在的操作阶段、实施范畴。慢慢地,舆论和公众对房产税的关注也就淡下来了。而面对房价动辄反弹,有时也会有人提出,应当加快房产税立法。也有人建议,楼市调控已经进行了很长时间,市场也逐步趋于平稳,房价大起大落的问题也已经得到基本解决,房地产市场应当转入到长效管理阶段,包括房产税在内的政策也应该出台了。 实际情况也是如此,楼市调控发展到目前这样的状态,如果继续依靠行政手段来调控,依靠职能部门对地方政府约谈等控制房价的变动,确实已经难度越来越大、效果也越来越差了。有房价上涨内在冲动和需求的城市,特别是深圳等一线城市,再怎么通过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调控,也无济于事,也会难以遏制房价上涨的冲动。对一些三、四线城市,就算市场放开,只要有效控制住炒作,房价也不可能再有大的变动。如果能够转入到用税收政策等来调节,市场可能会变得更加灵活自如、更加健康有序,房价的波动也会趋于更加平稳。
毫无疑问,此次座谈会的召开,已经释放了房产税政策即将出台的信号。也就是说,经过此次座谈会后,相关职能部门通过对方案的进一步完善,正式在部分城市试点,且试点的城市应当不像此前的只有两大城市试点一样,而会选择不同区域、不同规模、不同经济发展水平的多个城市,一线城市有,二线城市有,三、四线城市有,东部城市有,西部城市有,中部城市也有。试点城市的数量应当高出6家,如果能够达到10家,试点的作用和效果也会更好。而试点,也将改变过去改革措施试点的常规做法,带着问题去试点,从而让这些问题在试点中加以解决,积累经验,以便于在全国范围内铺开。
同时需要注意的是,此次试点,也可能不只是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还可能包括其他围绕房地产市场的相关税收制度、税收政策,从而更大范围地研究分析房地产市场的问题和矛盾,以便于房产税政策出台后,可能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更少。因为,理想化的政策设计,往往在实施过程中,矛盾都十分突出,不适用实际工作。如十多年前的重庆、上海的房产税试点,上海基本没有留下什么经验,重庆的试点情况好一些,但也是在行政手段下完成的,不具备推开的意义和作用。 也正因为如此,此次的房地产税改革试点,一定要吸取以前的教训,要立足于跳出行政手段范畴,能够自由地发挥作用,能够不受制于行政手段,能够真正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步入长效化管理、法制化管理轨道,行政手段逐步淡出,取而代之的是法制手段、经济手段,从而对房地产市场形成更加有效、规范的推动作用。
谭浩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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